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

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Comprehensive Liberal Arts Education(Sichuan University)

公告通知

教务处关于鼓励邀请和组织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的通知

来源:内容管理员   发稿时间:2023-7-3 21:04:00  

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鼓励学院(系)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现将国际项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国际参赛项目采取线上报名、线上线下路演等方式比赛,参赛对象、项目要求、报名事项、竞赛规则及奖项设置等内容请查阅《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参赛邀请函》(附件2)。

1.参赛邀请(7月4日—7月14日):请各学院向国外合作院校发出正式邀请函,积极动员国外合作院校或相关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人员报名参赛,确认汇总拟参加本届大赛的国际参赛项目,并填写《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参赛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714日前发送到邮箱cxcy@scu.edu.cn。

2.参赛报名(7月1日—7月31日):请各学院协助国外院校参赛团队,在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https://www.pilcchina.org/)登录注册后,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31日24点。

3.资格审核(8月1日—8月15日):大赛组委会对项目进行参赛资格审核和项目材料完备性审核后,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

4.网络评审(8月16日—8月31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5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再从中遴选150个项目参加大赛总决赛现场比赛。同时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与资格审核核定的奖励名额一并公布。

5.现场比赛(2023年10月):与国内参赛项目混合分组、同场竞技。大赛组委会将为150个参加总决赛答辩评审的团队,每队提供1-2人国际旅费(往返,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交通。如无法实现现场参赛,总决赛的答辩评审将以线上路演方式进行。

二、报名须知

1.本届大赛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各组要求见附件2)。参赛项目应选择符合要求的组别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1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是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负责人的国外院校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只有中国学籍的人员可以是创业团队成员,但不具有参赛资格。

3.参赛项目必须提供PPT形式的商业计划书(模板见附件4),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Word形式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为便于评审,所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请转换为PDF格式再行上传。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4.在国际赛道官网报名时,请在“中国推荐高校”字段填写“Sichuan University,以此作为相关奖励政策的依据。

三、赛事组织

1.每个国际项目报名需要不低于2名参赛学生,全部成员需要国外学籍。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大致有4种:①与我校老师有合作来往的国外高校朋友或留学期间认识的国外高校朋友;②我校本科生出国留学的在读生或国外大学毕业五年内学生;③留学回国毕业五年内的年轻老师;④国外本科生来川大继续深造的留学生(国外高校毕业五年内)。

2.指导教师可以是国外高校老师,亦可以是我校老师。如有我校教师参与指导,请在报名时填上姓名。

3.每个学院邀请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学院本科生在校生总人数的3‰。

4.学院邀请国外院校报名参赛时,应提醒受邀院校或团队准确填写“四川大学”的英文名称——“Sichuan University”。

四、激励政策

1.院系邀请国际项目获国家级奖励,项目获奖证书将注明国内邀请院校名称,如我校教师是获奖项目导师,也将在获奖证书上列名。获奖证书上列名的在编教师参照《四川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川大教〔2021〕69号)中的规定进行奖励。

2.学院成功完成规定邀请数并通过国赛组委会的资格审核,奖励邀请学院1个大赛高教主赛道校赛集训营直通名额(名额不累加)。如学院邀请的国际项目入围总决赛,每入围1项奖励学院1个大赛高教主赛道校赛集训营直通名额(名额可累加)。未完成邀请任务的学院不享受上述政策,并核减该学院“优秀组织奖”总分值的10%。奖励的名额将于次年生效。

3.学院成功邀请国际项目参赛并通过国赛组委会资格审核,每审核通过1个项目,该学院可参照省赛铜奖计入“优秀组织奖”。

4.学院邀请的国际项目入围国家级总决赛,每入围1项,可在当年本科教学目标任务中记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1项(可累加)。

5.学院邀请的国际项目成功获奖,计入该学院最终获奖总数,并按照国赛获奖等级计入“优秀组织奖”积分。

6.大赛设立“国际项目组织奖”,根据各学院邀请的项目数量、院校层次、项目获奖情况等进行评选。完成了邀请任务但邀请的项目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院不能参与“国际项目组织奖”的评选。

7.学校可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孵化、资源对接等服务,助力参赛项目落地发展。

赛事咨询与项目对接:教务处杨维、翟硕,联系电话: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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