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

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Comprehensive Liberal Arts Education(Sichuan University)

规章制度

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规章制度总则

来源:内容管理员   发稿时间:2023-6-9 15:26:00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利用现有实验资源,为师生开展实践教学和课外科技活动创造条件,根据《四川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总则:

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管理部门参加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示范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中心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3、中心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4、中心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5、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其职责是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以及年度报告等。

6、中心主任负责示范中心的全面工作。示范中心主任是由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为本领域高水平教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7、中心应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教学计划;注重利用先进教学理念、前沿技术等推动教学体系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注重将科学前沿成果和行业产业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持续不断有计划的更新实验项目和内容;充分发挥示范中心的学科优势,打破专业壁垒,构建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

8、中心应充分开放运行,在满足本单位教学需求的前提下,所有的教学资源均应面向社会开放运行;应设立公众开放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科学知识传播和公益服务。

9、中心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校际访问学者和对外培训制度,设立开放课题,积极承担国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实验室人才培训和培养任务;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和资源建设;积极组织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竞赛、成果展示及培训活动,与国内外各类实验室机构和团队开展稳定的实质性合作。

10、中心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师风师德,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各分中心实际情况实行坐班制或轮流值班值。对较好履行职责并超额完成任务、成绩优秀的实验室各类人员给与表扬和奖励。

11、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中心,可实行全天开发、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在保证常规教学的前提下,实验室开放时间由各实验中心统筹安排;实验室课外的空余时间均可开发。

12、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地址:(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