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人员管理规定
⑴、本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以教育事业为重,做到认真负责、教书育人。并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紧跟时代发展。
⑵、中心老师的考勤制度,按照各分中心考勤制度进行,由各分中心主任监督考核。
⑶、实验辅导人员需要在上课前提前十分钟到达实验室,并对实验过程做适当的记录,有问题及时报告。
⑷、每学年中心根据各分中心统一安排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总评,给予表扬奖励。
2、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⑴、中心主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中心主任是由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为本领域高水平教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⑵、主持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发展计划,组织落实并检查实施情况。
⑶、领导并组织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任务。
⑷、组织落实中心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包括分中心岗位设定、聘任、考核、工作协调与业务进修培训等,不断提高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素质。
⑸、组织推动中心体系的改革,包括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验技术的研究、转化与更新。
⑹、负责组织建立高效运行的教学管理机制和激励措施,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实验技术的引入和集成,完善中心规章制度,实施对中心的规范化管理。
⑺、抓好实验教学环境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提高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3、实验教学中心教学教师岗位职责
⑴、任课老师应选择高水平实验课程。
⑵、实验课程应组成实验教学小组形式。实验教学小组由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助教与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课程负责人对实验课的内容和改革负责,实验教师直接指导学生实验,主教老师完成课程教学的各项有关工作,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完成实验教学的准备,实验技术的开发、实验设备的维护、实验室的管理等有关工作。
⑶、实验课前应完成必要的预实验,提出具体要求,并检查准备情况。上实验课不得迟到;实验期间,热情辅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提高;不得中途退场,直至实验全部结束。
⑷、实验过程中,既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在传授实验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
⑸、负责实验报告的批改、期末考试、试卷批改与成绩的登录。
⑹、积极开展实验教学体系、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搞好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⑺、根据实验需要,负责提出实验教学仪器的采购计划,并与有关人员一起,完成选型、定货与验收工作。搞好教学实验室的硬件建设。
⑻、助教老师的选取应根据自身实验需求,选取高质量人才,并进行课前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⑼、中心是学生实验教学的平台。实验教学教师要关心、支持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并熟悉与遵守有关的规定。
4、实验技术教师岗位职责
⑴、实验技术人员是各实验室的责任人,具体负责各个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与相应课程的有关工作。
⑵、配合任课老师,做好实验的准备,参与预实验、实验的组织、适当的实验辅导等其他相关工作。
⑶、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与新实验的开发等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⑷、配合任课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订购、验收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修工作。
⑸、计划与管理分配到各实验室的教学经费,做好低值实验用品、药品、毒品的购置与管理。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好的作用,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⑹、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如水、电、通风、照明、楼道、橱窗、实验废液、废物的管理与处理等。每天实验室安全检查合格以后锁门,离开实验室。
⑺、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承担主讲教师的工作。
⑻、服从分配,积极参与院与实验教学中心的有关工作。
⑼、仪器设备负责老师负责管理中心全部仪器设备。
⑽、仪器设备管理员应熟悉中心仪器情况,协助中心主任与各个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与审核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⑾、协助与核查监督各个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验收、建账和使用运行情况。
⑿、实验教学中心的仪器设备外借,必须到仪器设备管理员处登记。各分室互借要通过仪器设备管理员。
⒀、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督促写出报告,帮助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由主任签署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提出赔偿方案并监督执行。
⒁、安全负责老师要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⒂、安全负责人要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⒃、协助中心主任对本中心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遵守安全制度,对容易出事的部位,应提醒教师与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各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实验。
⒄、协助各实验室负责人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写出纪要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
⒅、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剧毒物品必须落实专人负责与管理措施。
⒆、负责指导中心人员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使用。
⒇、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发现被盗与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5、中心人员考核制度
为了促进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客观公正的评价实验教师的岗位履行情况,奖优汰劣,充分调动实验教师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验教学实际,从思想道德和日常教学管理方面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爱岗敬业,崇尚科学,认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具有集体主义观念,顾全大局,能够为实验室建设积极努力。
中心人员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与实验教学量化管理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分中心教师完成分中心所在学院的考核任务量,由所在学院进行统一年度考核,中心主任根据学院考核结果进行二次考核。
实验教学教师考核以教学为主,包括师德师风,教学课课时量、教学质量、其他教学工作和科研(教研)工作等全面教师工作。
实验技术岗位教师参照学校实验技术岗位考核办法,从工作岗位职责、实验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实验室管理及基础建设等方面考核,工作中不能出现安全事故。
实验教学教师要做好实验教学工作,对待学生积极主动、热情。工作中不能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对兼职老师实行双重考核制度,对教学岗位的兼职教师,以教学为主,分别进行教师工作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对管理岗位的兼职教师,以管理为主,分别进行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考核,最后加权。
在工作中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教学、安全等其他方面),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处理。
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
地址:(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